2016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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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参与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2016-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6-07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参与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为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促进相关业务转型发展,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与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出资参与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并筹建和管理部分分期母基金、子基金事宜,出资总额不超过30亿元。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出资参与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公告》(2015年12月12日)、《公司关于出资参与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补充公告》(2015年12月19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年12月29日)。

2016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子公司长江成长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增资11.48亿元,其中11亿元用于长江资本全资设立专门的产业基金业务平台——长江证券产业金融(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产业金融),由长江证券产业金融发起设立首期长江证券产业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及其管理公司——长江证券产业基金管理(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出资参与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根据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委会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确定本期母基金总规模为30亿元。目前,母基金的合伙人已签署《长江证券产业基金(湖北)(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二、本次交易各方介绍

1、长江证券产业基金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N34E6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A7栋1-7层01

法定代表人:沈继银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2日

经营范围: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MA4KLNK31B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8栋F12/13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人:王含冰);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合伙期限自:2015年12月28日至2025年12月27日

3、长江证券产业金融(湖北)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MLP17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A7栋1-7层01

法定代表人:沈继银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6日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长江证券产业基金(湖北)(有限合伙)(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基金规模:规模30亿元,首次实缴20%

5、存续期限:9年

6、基金注册地:武汉

7、基金管理人:长江证券产业基金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8、目的:根据协议约定从事投资业务,投资于以战略新兴产业以及新三板、四板相关企业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子基金、湖北地区的战略新兴产业项目以及吸引湖北以外的龙头企业、优势产业落地湖北或湖北省支持的其他项目,并通过取得、持有及处置投资组合实体权益,为合伙人获取投资回报。

9、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投资业务

1、投资方向:重点投向TMT、高端制造、新能源、生物技术等行业,并保证投资领域符合《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投资负面清单》的要求。

2、投资策略

(1)精耕湖北。发挥长江证券覆盖全省、延伸至县市的业务网络,与合作各方精准对接,围绕基础客户的开发培育、核心企业客户的转型升级、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精耕湖北”。

(2)聚焦战略。聚焦新兴产业,聚焦核心客户,聚焦重点区域。

(3)融资+融智。发挥券商核心中介作用,针对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做好投前规范改制、投后增值服务,在投“资金”的同时投“管理”、投“业务资源”,让被投企业既“融资”又“融智”。

(三)合伙人出资

1、合伙人出资比例:长江证券产业金融及基金管理公司51%,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引导基金)49%

2、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均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

3、缴付出资: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按照普通合伙人不时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分期缴付,每一期出资均应由各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别缴付。各合伙人同意首期实缴出资的比例为其认缴出资额的20%。

四、影响

合伙协议是有限合伙型基金注册设立和运行的主要依据,此次签约标志着公司参与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正式落地,即将进入正式运营阶段。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