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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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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3 证券简称:三峡新材 公告编号:2016-055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0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锡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经全体董事推选,由董事、总经理刘正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长许锡忠先生、董事杨晓凭先生、独立董事王辉先生、李燕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陈庚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杨晓凭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副总经理林小平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赞成本议案的股份总数超过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汪中斌、游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