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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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6-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1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3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9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因经营周转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喀什地区分行申请一年期银行贷款5000万元。光正燃气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新疆天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喀什地区分行,同时本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2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燃气”)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申请一年期银行贷款,贷款金额5,000万元。光正燃气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新疆天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同时公司对本次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名 称:光正燃气有限公司

住 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天山路东10院帕米尔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杨红新

成立日期:2007年1月19日

注册号:91653001080229859Q

注册资本:贰亿零肆佰零捌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贰亿零肆佰零捌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运输及产品开发、热力生产和供应;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股 100%,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3、被担保人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光正燃气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申请一年期银行贷款,贷款金额5,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光正燃气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新疆天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同时公司对本次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成功申请此笔贷款可进一步满足其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拓展。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光正燃气经营风险进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光正燃气的该笔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5年12月7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为光正燃气3,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 3,000万元;

2016年9月2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光正燃气3,000万元信托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实际担保额度3,000万元;

除此之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截至此次担保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11,000万元,全部为子公司光正燃气申请贷款提供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