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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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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公告

2016-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6-06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情况:公司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朝阳银行营州支行综合授信壹亿元中的敞口部分暨伍仟万元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是否有担保逾期的情况:无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10月21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朝阳银行营州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公司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化工”)在朝阳银行营州支行综合授信壹亿元中的敞口部分暨伍仟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2016年10月21日至2017年10月20日。

上述事项系2012年5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2年5月29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互保范围内事项(详见2012年5月12日、2012年5月30日分别登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方大特钢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担保,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股东亦已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1号,注册资本:680,000,000元,主要从事烧碱、氯、环氧丙烷及聚醚等基础化工原料的生产与销售。

2、2016年7月5日,方威先生控制持有的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与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方大化工股份事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完毕。转让后,方大集团持有方大化工1,877,757股,占当时方大化工总股本的0.28%。

方大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方大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持有公司48.52%股权。

截止目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一条规定,方大化工仍为公司关联人。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方大化工经审计的总资产2,576,339,686.17元,所有者权益2,156,903,953.74元,2015年度方大化工实现营业收入2,582,371,304.05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1,486,702.47元。

截止目前,公司为关联方方大化工总计担保额为壹亿壹仟万元(含本次担保)。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6,500万元(含公司分别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40%。其中,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发生总额77,5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17%;关联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发生总额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3%。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互保范围内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方大特钢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方大特钢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方大特钢与朝阳银行营州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