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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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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万得投顾为旗下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同步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万得投顾”)签署的代销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0月25日起增加万得投顾为下述基金的代销机构。

自2016年10月25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万得投顾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享受相应费率优惠。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万得投顾的相关规定。

一、适用基金列表

注:上述基金暂停申购期间,转换转入、定投业务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二、相关业务安排

1、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仅适用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

2、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公告。

3、通过万得投顾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4、投资者通过万得投顾申购或定投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请以万得投顾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0203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ofund.com

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人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166003;C类份额基金代码:166004;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20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16年10月20日17:00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修改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根据《基金合同》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336,003,294.25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9月22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495,303,939.38份)的67.8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336,003,294.25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6年10月2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印嘉琪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6年10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修改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修订《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更新了《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将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本次会议决议生效并公告的下一个工作日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