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尹明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长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静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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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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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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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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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发行公司债,收到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本期预付供应商货款以及预付的土地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到搬迁补偿款和冲销部分补贴款。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和一年内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较年初增加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系本期增加资产证券化金融产品形成。
6、开发支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整车设计开发项目本年加大支出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工程款较年初增加。
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系公司未到期的远期结售汇估值收益增加形成。
9、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本期采用票据融资以及用票据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上期未付薪酬所致。
11、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发行公司债,应付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13、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金形成。
14、应付债券: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系本期发行公司债形成余额增加。
15、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引入外部公司投资,享有对下属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余额减少,对应计提的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未到期的远期结售汇估值变化引起的损益增加。
3、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期增加。
4、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捐赠支出及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5、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下降,对应计提所得税费用减少。
6、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根据公司于2016年9月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关于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公司对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的1353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所涉及的收入在本期进行调整,调减营业收入6719万元,调减净利润5711.15万元,影响本期净利润下降。
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处置投资性房地产补偿款,以及赎回银行理财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融资性票据款较上年同期增加,形成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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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明善
日期 2016-10-25
公司代码:601777 公司简称:力帆股份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