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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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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6-045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7月24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投资)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向浙江中服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服投资)发放委托贷款4000万元。借款期限2014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24日,借款利息 18%/年,委托贷款抵押物为位于浙江省东阳市两块土地的使用权。由江苏广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周国权夫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5年7月24日,经协商,香溢投资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中服投资签署《委托贷款展期合同》,约定将上述4000万元委托贷款展期6个月,即展期至2016年1月23日,展期期间年利率调整为20%。抵押物、保证人不变。(详见公司2015-32号临时公告)

2016年1月22日,香溢投资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中服投资签署《委托贷款展期合同》,约定将上述4000万元委托贷款再展期至2016年7月22日,展期期间年利率为20%。抵押物、保证人不变。(详见公司2016-002号临时公告)

2016年5月17日至6月22日,中服投资陆续归还本金200万元,委托贷款本金变更为38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委托贷款息费支付正常, 3800万本金已逾期三个月。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中服投资磋商,敦促其尽早归还借款。

根据公司贷款类资产分类标准,本金或息费逾期 90 天以上,列入可疑类资产,委托贷款逾期影响公司资金周转效率,对当期及未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委托贷款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