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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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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6-023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11)。公司已于2016年1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尚有1,000.00万元上述补充流动资金未使用。

截至2016年10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14,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6-024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6)

(表决结果:8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战略合作,同意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6-025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6-026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丽家族”)于2016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0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3,214,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9,995,3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8,407,18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11,588,200.00元。2014年9月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20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11,588,200.00元,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形。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05,923,358.23元,剩余募集资金537,869,716.74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计划提前归还前次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14,000万元募集资金,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2016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华丽家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浙商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6-027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署了《现金管理监管协议》,本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拟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战略合作,公司在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本次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丙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太上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甲方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但须及时通知丙方,各种具体存放方式下的明细按月向丙方报送。相关存单不得质押、担保、挂失操作。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项骏先生、洪涛先生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同时出示甲方的书面授权。

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即,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邮件等方式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