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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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6-012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甲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41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3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1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64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7,86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747,860,000.00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10,555,000.00元,共计人民币758,415,000.00元已于2016年9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28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4829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项帐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6年10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注:1、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存储的金额758,415,000.00元,包括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47,860,000.00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10,555,000.00元。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下属分支机构。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黄艺彬、徐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通过邮件或书面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甲方及乙方应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48290001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