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8月29日证监许可【2016】1959号文注册,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6年10月24日开始募集。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依据《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16年11月4日提前至2016年10月27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0月28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发售公告。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8日
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0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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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交易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当日的价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0.01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B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0.01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50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设置最低限额。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直销机构
C类基金份额的场外直销机构为:
直销中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2 场外代销机构
A类、C类基金份额的场外代销机构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类基金份额的场外代销机构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销银行)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6年10月31日起,本公司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本公司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投资者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