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晓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河先生、陈宏志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瑞华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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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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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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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99.51%,主要是报告期内实际支付的跨期结算燃料采购款同比减少所致。
2.本报告期(7-9月),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增加33.7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广州恒运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确认市场竞价电量价差收入,而上年同期没有此项业务所致。
3.本报告期(7-9月),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每股收益分别增加123.34%、121.15%、123.3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广州恒运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确认市场竞价电量价差收入并实现盈利,以及按权益法确认的对广州证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货币资金增加56.54%,主要是报告期内结算跨期燃料款减少、收到广州证券分红、以及融资规模增加等综合因素影响所致。
2.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收票据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兑付所致。
3.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收账款增加119.12%,主要是报告期末应收未收的电费余额,以及广州恒运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应收市场竞争价差结算款余额增加所致。
4.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预付款项减少67.63%,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的工程款项结算导致余额减少所致。
5.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37.1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对广州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以琳生物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款所致。
6.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在建工程减少67.92%,主要是报告期内东莞麻涌长距离供热项目投入运营,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导致余额减少所致。
7.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无形资产增加30.76%,主要是报告期内分布式能源公司购买项目建设用地所致。
8.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短期借款增加43.80%,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银行借款规模所致。
9.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票据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因采购业务而新增应付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10.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账款增加44.78%,主要是报告期内因东莞麻涌长距离供热在建工程项目暂估结转固定资产,相应暂估应付工程款导致余额增加所致。
11.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预收账款增加202.71%,主要是报告期内锦泽公司预售楼款增加所致。
12.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职工薪酬增加945.13%,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余额增加所致。
13.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交税费增加57.23%,主要是三季度末应交各项税费余额增加所致。
14.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利息减少55.25%,主要是报告期内兑付中期票据以及公司债券等融资工具的利息所致。
15.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流动负债减少56.14%,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了短期融资券4.5亿元,以及新增发行超短期融资券2亿元所致。
16.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长期借款减少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了长期银行借款所致。
17.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综合收益减少47.5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广州证券在报告期内实现的其他综合收益金额,按持股比例相应确认减少其他综合收益所致。
18.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销售费用增加85.26%,主要是报告期内恒隆加气砖项目外销增加销售运费所致。
19.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资产减值损失增加362.36%,主要是报告期内提取的坏账准备同比增加所致。
20.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37.82%,主要是报告期内实际支付的跨期结算燃料采购款同比减少所致。
21.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1096.40%,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广州证券2015年度分红,而上年同期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22.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46.07%,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设备收回的现金减少所致。
23.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73.21%,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工程款同比增加所致。
24.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对广州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以琳生物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款,而上年同期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25.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100.00%,主要是上年同期新设成立的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收到其他股东出资,而报告期内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26.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减少78.86%,主要是上年同期发行公司债券5亿元以及发行短期融资券4.5亿元,而报告期内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2亿元所致。
27.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47.4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向股东分红同比减少,以及锦泽房地产公司向少数股东分红同比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拟出售所持广州证券股权,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因此次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2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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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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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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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法人代表): 郭晓光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6-035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