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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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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胡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涛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报告”)中就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3个月(“报告期”或“本期”)所编制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5 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1.6 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有关本公司经营、投资及管理道路/项目以及所投资企业的简称,与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所定义的具有相同涵义。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本公司境内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提供的股东名册,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24,848户,其中A股股东24,606户,H股股东242户。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

⑴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⑵ 本公司获告知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8月更名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⑶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乃代表境外沪股通参与者所持有。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经营信息

附注:

⑴ 日均混合车流量数据不包含在实施节假日免费方案期间通行的免费车流量。

⑵ 本集团已于2015年增持了清龙公司10%的股权并取得对清龙公司的实质控制权,于2015年10月30日起将清龙公司纳入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收入合并比例由原来不合并调整为100%合并。

⑶ 根据本公司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交委”)签署的协议,盐坝高速、盐排高速和南光高速(“三项目”)自2016年2月7日零时起实施免费通行,本公司按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并确认收入。

广东省–深圳地区:

三项目自2016年2月实施调整收费方案后,免费项目车流的增长带动了相连的机荷高速及水官高速车流量的增长。机荷东段平湖编组站大桥于2016年5月中旬至7月中旬期间实施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期间原行驶该路段的部分车辆改行水官高速及水官延长段,促进了水官高速及水官延长段的车流量增长。机荷东段平湖编组站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已于2016年7月16日完工,通行条件的改善将有助于提升该路段的营运表现。

广东省–其他地区:

广西苍硕高速(苍梧至硕龙)的梧州至贵港段于2015年上半年开通,使得云梧高速(云浮至梧州)于广西境内的连接路网更为完善,促进了两省间路网贯通区域往返车流量的增长,从而带动了广梧项目车流量的增长。

2016年三季度,京港澳高速粤境段(原称京珠高速)复线的广乐高速(广东广州至乐昌)以及二广高速对清连高速仍产生一定分流影响,但清连公司积极开展路线宣传、实施多层次营销的策略已产生积极作用,分流影响已趋于稳定;此外,广清高速扩建工程于2016年9月底完工通车,路网的完善将有助于提升整个通道的通行效率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清连高速的营运表现。

其他省份:

2016年1-9月,武黄高速的路费收入与2015年同期基本持平,相邻路网贯通、市政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等因素对其营运表现产生的负面影响仍然存在,但同比变幅的影响已基本消除。因大型货车车流量增长,南京三桥路费收入同比有所增长,但南京纬三路隧道及纬七路隧道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免费通行,对其车流量有一定分流影响。受益于路网完善、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措施以及沿线企业业务增长等因素的正面作用,长沙环路路费收入同比保持较快增长。

3.2 财务分析

2016年第三季度,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116,681千元(2015年同期:938,664千元),同比增长18.96%。其中,实现路费收入978,631千元(2015年同期:792,646千元),同比增长23.46%。报告期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331,851千元(2015年同期:313,964千元),同比增长5.70%。

2016年1-9月,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179,810千元(2015年1-9月:2,438,282千元),同比增长30.41%。其中,实现路费收入2,744,333千元(2015年1-9月:2,187,843千元),同比增长25.44%。集团2016年1-9月实现净利润946,755千元(2015年1-9月:852,923千元),同比增长11.00%。

2016年1-9月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由于顾问公司和清龙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日和2015年10月30日纳入集团合并范围,前3季度分别贡献营业收入249,059千元和466,114千元。扣除合并范围变化的影响后,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54%,其中,路费收入同比增长4.34%,主要为机荷西段和清连高速等项目受益于车流量自然增长等因素的影响,路费收入分别取得一定的增长。此外,根据本公司与深圳交委签署的三项目调整收费协议,2016年1-9月本公司按协议确认三项目路费收入补偿额447,403千元。有关报告期内各收费公路项目的经营表现,请参阅上文3.1的内容。

2016年1-9月集团营业成本为1,643,658千元,同比增长46.78%,其中,顾问公司和清龙公司纳入集团合并范围分别增加营业成本206,813千元和310,174千元,扣除合并范围变化的影响后,营业成本同比增长8.40%,主要为确认了外环A段的建设管理服务成本以及折旧摊销成本有所增加。受2015年底预收深圳市政府有关三项目调整收费相关补偿款的影响,集团有息负债规模同比上升,财务费用同比增长60.84%至419,456千元。

2016年1-9月,集团资本支出约20.89亿元。报告期内,集团发行了3亿美元的5年期债券,偿还了约15亿元到期债券,期末未偿还的有息负债总额为129.6亿元(2015年9月30日及12月31日:80.57亿元及132.76亿元)。集团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为52.47%。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制度的要求,结合各主要收费公路的实际情况,本集团自2016年1月1日起变更清连高速、南光高速、盐排高速和盐坝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相关会计估计。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减少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约17,827千元,减少2016年1-9月净利润约17,827千元,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体上未产生重大影响。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月29日的公告。

3.3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4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1年7月27日发行的5年期2011年公司债券(“11深高速”)于2016年7月27日到期,本公司已按照《2011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2011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及《2011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于2016年7月27日完成了债券本金及最后一个年度利息的兑付工作,本次兑付的本金及利息总额为1,589,996,820元,11深高速已于2016年7月27日摘牌。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的《“11深高速”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了3亿美元债券的发行工作,该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2.875%,起息日为2016年7月18日,已于2016年7月19日在香港联合证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6年7月5日、2016年7月12日和2016年7月18日的公告。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对库存资金在保证安全和兼顾流动性的前提下,自2016年3月28日起与合作银行办理保本人民币公司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在2.50%至3.50%之间。报告期内,本公司与5家银行共发生了16笔短期理财产品交易,截至报告期末,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7.5亿元,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2016年1-9月本公司实际获得收益8,919.9千元(含税),其中,2016年三季度实际获得收益5,532.8千元(含税)。

3.5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总公司已于1997年1月在发起人协议中作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在深圳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造成竞争的行业与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获悉上述两家股东有违反该项承诺的情况。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国际”)及深国际(深圳)有限公司(原名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在其于2007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市场公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以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有关详情可参阅上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或本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获悉上述两家公司有违反该项承诺的情况。

深圳国际分别于2010年12月及2011年6月就避免同业竞争及支持本公司业务发展等事项作出了承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投控”)分别于2010年12月及2011年5月就避免同业竞争及支持本公司业务发展等事项作出了承诺,其中包括承诺用5-8年左右的时间将拥有的高速公路资产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注入到本公司。有关详情可参阅深圳投控于2011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市场公布的《收购报告书》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6月1日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获悉深圳国际或深圳投控有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6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伟

日期: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6-060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星期四)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 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日期:2016年10月13日及10月14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16年10月19日及10月20日。

(三)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胡伟、吴亚德、王增金、李景奇、赵俊荣、谢日康以及独立董事区胜勤、胡春元、陈涛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张杨和独立董事林钜昌因公务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胡伟和独立董事区胜勤代为出席并表决。

(四) 监事钟珊群、辛建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伟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审议通过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受托建设管理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综合安置区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接受广东深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建设-移交”模式,在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情况下,负责鲘门综合安置区项目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6-06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召开时间: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2、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暨网上投资者交流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董事长胡伟、总裁吴亚德、财务总监龚涛涛、董事会秘书罗琨。

欢迎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参与。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会议召开期间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ssgs/S600548/)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欢迎投资者于2016年10月27日下午5:00之后通过全景网提供的提问窗口向本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本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

联系人:唐剑锋

联系电话:86-755-8285 3329

公司传真:86-755-8285 3411

公司邮箱:ir@sz-expressw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0548 公司简称: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