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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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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宏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 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1,095,994,818.33元,较期初减少5,615,088,526.85元,减幅83.67%,主要系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本期使用所致;

2.应收票据本期期末数189,916,657.22元,较期初增加67,380,957.22元,增幅54.99%,主要系应收票据结算比例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本期期末数783,129,403.26元,较期初增加185,966,033.92元,增幅31.14%,主要系本期发电情况较好,部分电费暂未收回所致;

4.预付款项本期期末数302,809,227.20元,较期初增加184,504,084.10元,增幅155.96%,主要系本期煤炭市场逐渐复苏回暖、客户需求增加而向供货方预付购煤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数83,047,732.38元,较期初增加63,546,043.83元,增幅325.85%,主要系应收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6.存货本期期末数90,349,039.09元,较期初减少70,993,289.06元,减幅44.00%,主要系鄂州电厂8月、9月发电量大幅增加、燃煤耗用量大,同时铁路运煤运力不足、仅靠水运煤存量提升有限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950,000,000.00元,较期初增加950,000,000.00元,主要系公司及所属财务公司本期购买短期无风险理财产品所致;

8.在建工程本期期末数6,956,821,435.98元,较期初增加1,680,359,853.17元,增幅31.85%,主要系本期电力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890,404,528.09元,较期初增加377,748,004.25元,增幅73.68%,主要系预付工程款和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重分类所致;

10.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本期期末数4,137,862.41元,较期初减少97,329,483.18元,减幅95.92%,主要系公司所属财务公司吸收参股成员单位存款减少所致;

11.应付票据本期期末数331,918,819.48元,较期初增加199,243,328.17元,增幅150.17%,主要系本期采用票据结算比例增加所致;

12.预收款项本期期末数251,537,284.11元,较期初增加94,716,321.96元,增幅60.40%,主要系本期煤炭市场逐渐复苏回暖、省煤投公司预收煤款增加所致;

13.应交税费本期期末数434,903,515.85元,较期初增加294,087,784.86元,增幅208.85%,主要系本期部分子公司业绩提升,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14.应付利息本期期末数11,733,055.53元,较期初减少23,925,311.61元,减幅67.10%,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到期短期融资券利息所致;

15.应付股利本期期末数400,408,344.73元,较期初增加400,408,278.37元,增幅603,388,002.37%,主要系由公司自行向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派发的2015年度现金红利尚未支付,且期初应付股利金额较小所致。

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期末数494,555,195.00元,较期初减少1,317,574,051.62元,减幅72.71%,主要系本期归还部分该类负债所致。

17.长期借款本期期末数3,381,292,138.67元,较期初减少2,103,483,296.62元,减幅38.35%,主要系本期归还长期借款大于借入长期借款所致;

18.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期末数31,687,500.00元,较期初增加15,562,500.00元,增幅96.51%,主要系公司所持陕西煤业股票公允价值上升而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19.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期末数121,270,975.89元,较期初增加46,730,221.65元,增幅62.69%,主要系持有陕西煤业股票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20.营业成本本期数4,127,938,200.8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68,433,767.23元,增幅30.65%,主要系本期水电企业发电量增加,计提折旧、库区维护费、水资源费等相应增加;东湖燃机及部分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投产发电,天然气业务量增加等所致;

21.财务费用本期数359,528,524.6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6,641,227.08元,减幅38.66%,主要系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发行低成本债券、央行利率同比降低、带息负债总额降低等所致;

2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452,712.4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242,545.68元,减幅99.03%,主要系上年同期省煤投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金额相对较大所致;

23.投资收益本期数367,129,040.2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2,731,892.31元,减幅44.36%,主要系本期处置股权收益同比减少和部分被投资单位业绩同比降低所致;

24.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本期数305,480,130.5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0,526,469.69元,减幅39.63%,主要系部分被投资单位本期业绩同比降低所致;

25.营业外收入本期数126,045,246.0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588,090.78元,减幅31.73%,主要系清江公司水布垭、隔河岩电站增值税退税减少所致;

26.营业外支出本期数13,625,569.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286,005.98元,增幅482.40%,主要系本期湖北省受灾严重,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捐赠增加所致;

27.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数46,730,221.6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1,693,383.77元,增幅117.00%,主要系本期持有陕西煤业股票公允价值上升,而去年同期持有陕西煤业股票股数及公允价值和部分参股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均较上年初降低所致;

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2,646,165,358.3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6,415,374.94元,减幅11.28%,主要系公司所属财务公司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等同比降低,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和水电企业支付的各项税费等同比增加,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低。

2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4,025,313,325.5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10,360,429.29元,减幅81.73%,主要系公司和所属财务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暂未赎回和本期基建投资增加,现金流量净额相应减少所致;

3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4,303,911,351.8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45,703,923.95元,减幅7,294.09%,主要系公司本期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减少,同时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增加,现金流量净额相应减少所致;

3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5,683,059,319.1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92,479,728.18元,减幅901.08%,主要系公司本期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和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吸收合并子公司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简化内部核算、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依法定程序对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有限”)实施吸收合并。2016年9月14日,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所涉已发行债券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办理长江证券和长源电力股权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目前该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9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办理变更“10 清江债”担保主体

为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注销工作,妥善解决能源有限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债券担保主体变更事宜。2016 年 9 月 14 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10 清江债”担保主体的议案》。会议同意由公司承接“10 清江债”担保责任,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订办理上述担保变更事项所必须的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发行短期融资券

2016年8月29日,公司发行了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10亿元,发行利率2.87%。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4、公司副总经理接受组织调查。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2016 年3月25日发布消息,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贾曙光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公司已就此事项于2016年3月26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贾曙光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鄂纪审(2016)77号),鉴于贾曙光因违纪、违法已被省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行为违反了《公司法》、《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已无法履行其相应职责,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免去贾曙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27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0月21日通过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董事会9名董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负债结构,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会议同意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二)发行期限:2年以上;

(三)发行利率:参考公司信用评级状况,结合实际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依据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结果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生产建设、偿还借款等;

(五)有效期: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按需发行。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尚须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九宫山风电公司欧元借款反担保主体的议案》

为理顺股权与担保关系,控制担保风险,会议同意由公司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接湖北省九宫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欧元借款反担保责任。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贾曙光职务的议案》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贾曙光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鄂纪审(2016)77号),鉴于贾曙光因违纪、违法被省纪委给予开除党籍,而且上述违纪、违法行为违反了《公司法》、《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已无法履行其相应职责,会议同意免去贾曙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11月15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201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一、修改第一章第一条

修改前: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改后: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修改第一章第二条

修改前: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1993年2月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改[1993]5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1993年3月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420000000022957。

修改后: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1993年2月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改[1993]5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1993年3月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271750655H)。

三、在第一章第九条后增加一条

第十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四、在第三章后增加一章

第四章 党的建设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三十一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三十二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作为工作部门;公司纪委设纪委办公室作为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

第二节 公司党委的主要职责

第三十四条 公司党委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讨论审议其它“三重一大”事项;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三十五条 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四)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五)公司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

(六)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七)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监督;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重大安全、维护稳定等涉及公司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第三节 公司纪委的主要职责

第三十六条 公司纪委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七)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九)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五、在第五章第一百零六条后增加一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董事会根据党委研究讨论意见作出决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时,党委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或者向提名委员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党委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27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0月21日通过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监事会5名监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绍平先生为公司监事侯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楼坚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经公司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提名李绍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绍平,男,1963年6月出生,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现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战略投资部经理。

除上述任职外,李绍平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李绍平不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反担保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27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九宫山风电公司欧元借款反担保主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降低九宫山风电项目建设成本,湖北省九宫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宫山风电公司”)引进西班牙政府低息混合贷款,借款总额498万欧元,贷款起止日期为2007年3月27日至2043年4月27日。该借款由湖北省财政厅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有限”)按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截止2016年06月30日,该笔借款余额为267.25万欧元。

2014年6月1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投资设立了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并将原由能源有限控股的九宫山风电公司股权纳入新能源公司,但上述对九宫山风电公司的反担保主体仍为能源有限。

为理顺担保关系,有效控制风险,2016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九宫山风电公司欧元借款反担保主体的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同意由新能源公司承接九宫山风电公司欧元借款反担保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267.25万欧元,并提请授权新能源公司签订上述担保所必须的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被担保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标的九宫山风电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通山县九宫山风景区吴楚雄关路3号

2.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圆整

3.成立日期:2003年9月25日

4.法定代表人:管迎春

5.经营范围:风力开发及生产运营管理;风电工程安装、设备检修、电力设备及材料经销、材料加工、旅游开发。

6.股东持股情况:新能源公司持股比例48%,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持股比例48%,通山县投资公司持股比例4%。

7.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483.53万元,负债总额8,015.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48%。2015年度营业收入1,608.14万元,净利润为-170.94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205.20万元,负债总额7,847.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5.64%。2016年1-9月营业收入1,213.29万元,净利润为-77.15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新能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合同能源管理、其它新能源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发电设备调试、检修、保养等业务。本次由新能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九宫山风电公司欧元借款提供反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67.25万欧元,担保期限至还款结束。截至2016年9月30日,除上述欧元反担保外,公司各单位对九宫山风电公司无其他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能源有限被吸收合并注销后,由新能源公司承接反担保责任,有利于理顺担保关系,控制担保风险,且九宫山风电公司为新能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由新能源公司承接上述欧元借款反担保责任,并同意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新能源公司签订上述担保所必须的相关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截止2016年9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为141,856.38万元,占公司 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80%。上述担保变更后,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不变。

2.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2016年9月30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7 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于2016年11月15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15:00至2016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1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7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修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3.关于变更九宫山风电公司欧元借款反担保主体的议案;

4.关于选举李绍平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已于201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二)登记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4日17:00。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515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515室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zq@hbny.com.cn

联 系 人:蔡忞

邮政编码:4300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83

2.投票简称:鄂能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27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楼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楼坚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楼坚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楼坚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楼坚先生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免去贾曙光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27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贾曙光职务的议案》。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贾曙光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鄂纪审(2016)77号),鉴于贾曙光因违纪、违法被省纪委给予开除党籍,且上述违纪、违法行为违反了《公司法》、《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已无法履行其相应职责,公司董事会同意免去贾曙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贾曙光免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2016年10月27日,贾曙光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其中高管锁定股份3,750股,贾曙光未对其所持公司股份作单独特殊承诺。

贾曙光免职后,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