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
部分基金开通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
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牛”)协商一致,自2016年11月1日起,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下述中邮基金旗下产品开通中证金牛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中证金牛基金申购及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申购业务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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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通过中证金牛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原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中证金牛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证金牛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
1.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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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通过中证金牛渠道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定投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原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新浪仓石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证金牛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定投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二、重要提示
1、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定投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证金牛所有,申购及定投业务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证金牛的有关公告。
4、定投业务及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中证金牛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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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的代销协议, 自2016年11月1日起,中证金牛(北京)开始代理销售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1)、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2)、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3)、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5)、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6)、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7)、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8)、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590009、590010)、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000271、000272)、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45)、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71)、中邮货币市场基金A/B(000576、000580)、中邮核心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966)、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27)、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25)、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75)、中邮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24)、中邮风格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479)、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983)、中邮睿信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247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电话:010-59336533
传真:010-59336500
联 系 人: 仲甜甜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2、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基金客服电话:010—58511618 、400 880 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
网站:www.post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中邮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中邮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