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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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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66 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公告编号:2016-43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的提示

(一)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14日

(三)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四)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于11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 股东大会通知刊登时间:

2016年10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投票事项的提示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11月1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兴业银行总行三层会议室

(四)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14日

至2016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登记时间:2016年11月8日、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10楼。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海滢、黄 旭

联系电话:0591-87825054

传真电话:0591-87807916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兴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3

六、 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