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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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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3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0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尔滨经济创新研发中心大厦29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召开及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智大勇董事长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高建国独立董事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李安监事因事外出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增选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由史青筠女士担任。

史青筠女士简历

姓 名:史青筠

性 别:女

出生日期:1961年5月6日

文化程度:大学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 称:高级经济师

工作简历:

1983.08—1990.07 哈尔滨车辆厂医院职工、财务处职工

1990.07—1995.03 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员工

1995.03—1997.04 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副主任科员

1997.04—1999.12 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道外股票营业部副经理

1999.12—2003.12 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证券交易营业部经理

2003.12—2007.03 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石头道街营业部经理

2007.03—2008.06 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

2008.06—2016.06 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08.06—2009.07 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9.07—至今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10—至今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丽晶、关传静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16-064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1月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提议并征得全体董事同意临时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高建国独立董事授权李华菊独立董事),公司4位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智大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人数由7人增加到9人。因此,需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中有关各委员会组成人数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修改为“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三条“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修改为“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二章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修改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人数由7人增加到9人,另外由于部分董事辞职导致相关委员会缺额,因此,需对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补选。

经董事长提议,拟补选高建国、张宪军、姜明玉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孙名扬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补选李延喜、莫健闻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经书面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提议,补选后公司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智大勇、李延喜、高建国

审计委员会:李延喜、李华菊、高建国、张宪军、姜明玉

提名委员会:高建国、李华菊、孙名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华菊、高建国、张凯臣、李延喜、莫健闻

各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主任智大勇

审计委员会主任李延喜

提名委员会主任高建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李华菊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16-065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

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4、5号锅炉湿法脱硫项目

●投资金额:2128.76万元

一、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岁宝)总厂现有5台75t/h液态排渣立式旋风炉,1台 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CC12-50/10/5、2×CB12-50/10/5和1×N6-0.49/204热电联产机组。1-3号75t/h液态排渣立式旋风炉已达到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停止运行;4、5号75t/h液态排渣立式旋风炉分别于1996和2000年投产使用,在2013年安装了SNCR脱硝设备,2015年又将原静电除尘器改造为布袋除尘器,现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浓度能够达到现行国家排放标准。4、5号炉目前二氧化硫的排放主要靠燃烧低硫煤的方式来控制,没有烟气脱硫设施,SO2排放值约450mg/m3左右,远超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100mg/m3的要求,公司多次接到环保部门整改通知,若不再建设脱硫设施,将面临停产和巨额罚款的风险。

本期项目拟对4、5号炉实施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法,建设两炉一塔设备及相应设施,脱硫装置的烟气处理能力为两台锅炉100%BMCR工况时的烟气量。建成后SO2脱除率不低于94.3%,且SO2排放能达到35mg/Nm3超低排放标准。

黑岁宝委托山东智和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并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黑岁宝董事会审议情况

黑岁宝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张凯臣董事长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总厂#4、#5锅炉湿法脱硫项目的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可研报告,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黑岁宝总厂4、5号锅炉湿法脱硫项目。

项目投资主体: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总厂院内。

建设规模:新建1台烟气处理能力200000Nm3/h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塔,总处理SO2能力为318.19kg/h,满足2台75t/h 立式旋风炉满负荷运行时烟气中SO2排放浓度低于35mg/Nm3标准。

项目建设期:2016年当年开工建成使用

项目投资估算:工程总投资为2128.7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为351.36万元,安装工程费用为695.76万元,设备购置费用为697.24万元,其他费用为384.40万元,暂不考虑铺底流动资金。

资金筹措:由企业自筹30%,其余70%由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为4.9%)。

四、投资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根据可研报告得出如下结论:

⑴ 本项目的建设具备较好的社会效益,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政策,是非常必要的;

⑵ 本项目的建设有足够的场地,技术方案可行,建设工期不影响按期供热,建成后SO2排放满足标准要求,具备实施条件;

⑶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且投资估算真实、合理;

⑷ 本项目外部条件均已落实,且在现有的电厂内建设,风险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后,每年增加103万元的生产成本,但是,相对于环保部门的每日80万元连续处罚和停产风险来说。本项目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五、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该项目每年使公司增加成本,但可减少巨大SO2排放费用支出,对公司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及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有积极作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环评报告已获批复,项目的财务、市场、技术、环保、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公司无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