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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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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0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0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2日下午13:00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张邦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督查部负责人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2016年11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1。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1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督察部负责人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提议聘任程威旺先生担任公司审计督查部负责人。2016年11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督察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程威旺先生担任公司审计督察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原审计督查部负责人张远辉女士由于工作调整及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审计督察部负责人。免去审计督查部负责人职务之后,张远辉女士将继续在公司就职,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 《公司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张远辉女士的岗位任免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生效。

程威旺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程威旺先生简历

程威旺: 1980年3月出生,男,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担任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广汇汽车集团审计部高级经理。2016年8月加入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2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

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签订

生猪养殖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充分利用在种猪繁育、饲料配置、动物防疫保护、生猪养殖技术及管理、动物食品等方面综合优势,积极拓展生猪养殖业务,加大生猪养殖规模。与此同时,紧紧抓住国家振兴东北经济、黑龙江省大力发展畜牧业以及林业经济转型发展的机遇,公司与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龙江森工集团”)开展生态养猪战略合作,助力“天保工程”实现转型,带动就业,拓宽增收。

一、协议签订情况

2016年11月2日,公司与龙江森工集团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在龙江森工集团所属林区建设年产千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本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龙江森工集团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和国家战略木材储备基地,是1994年首批经国家批准成立的57家大型企业集团之一,也是全国面积最大的国有重点林区和国家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的重点区域。

企业名称: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王敬先

注册资本:人民币21,836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4月18日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经营范围:林木种子(含园林绿化草种)经营;食品生产经营;经销建材,林业产品,家具,纸浆、纸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实业项目投资(不含金融、信托业务),社会经济咨询,国家授权经营国有森林资源。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合作规划

合作双方约定,自2016年到2047年,在龙江森工集团所属林区建设年产10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建成后年产值约1000亿元。

(二)项目实施主体

本协议的具体履行由龙江森工集团下属的各林业局和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执行。

(三)双方权利义务

1、龙江森工集团权利义务

(1)在不违背林业发展政策、法律法规前提下,在不影响林区产业发展既定规划前提下,龙江森工集团对合作项目进行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安排适合生态养猪的下属林业局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开展项目合作。

(2)负责指令、督导项目具体实施林业局,快速推进项目的整体实施。

(3)由龙江森工集团所属具体实施林业局负责投资建设生猪育肥车间,保证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的人力供给,以及协调项目的相关配套服务。

2、公司权利义务

(1)负责编制项目整体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出资建设种猪扩繁场、父母代母猪场、种公猪站、屠宰场、饲料厂、粪肥加工厂、食品加工厂等,并按照黑龙江省的环保要求做好项目的环保设计、建设和运营工作。

(3)负责指导育肥猪车间建设的工艺设计和负责生产指导及服务。

(4)负责育肥车间生产运营中饲料、仔猪、疫苗的供应、养殖技术培训与服务以及产品的收购和销售。

合作双方共同为合作项目积极争取并获得国家及省市县相关扶持政策。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战略布局黑龙江省,利用优良的资源条件,借助老工业基地传统林业企业转型的契机,积极做强做大生猪养殖板块,打造新的增长点。有利于公司持续优化生猪养殖产业布局,加快生猪养殖集约化、标准化的复制推广,与水产饲料、生物制品、生鲜食品三大业务板块形成积极协同效应,持续强化公司既有的优势,全面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实施“打造绿色、健康的食品全产业体系”的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框架形式,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视出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生猪生态养殖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