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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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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6-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临2016-79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2016年11月3日14:5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下午15:00 至2016年11月3日下午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士杰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9,217,468股,占公司总股本321,822,022股的27.722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217,4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93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0,931,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18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4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285,9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3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票84,763,8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081%;

反对票3,593,5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78%;

弃权票8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44,763,860股;

反对:3,593,508股;

弃权:860,100股。

2、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短期借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票44,305,4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197%;

反对票2,637,1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81%;

弃权票2,274,9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2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44,305,415股;

反对:2,637,119股;

弃权:2,274,934股。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已回避表决。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净萱、张媛萌

3、结论性意见: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表决票和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2、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临2016-80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

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6年8月5日开始停牌,公司原预计在2016年11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是,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

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请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披露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67])、《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6-68])和《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70])

2016年11月3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继续停牌议案。因此,公司证券于2016年11月4日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继续停牌期限内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相关具体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