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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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2016-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6-111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下午3:00至2016年11月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四道13号深圳丽雅查尔顿酒店2楼聚德厅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刘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计494人,代表股份3,305,498,803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0639%。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3,123,123,079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57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76人,代表股份182,375,724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93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全程监督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文梁娟 、王莹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6-112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4日起停牌。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事宜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18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完善和论证,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9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

停牌2个月期满前,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8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限自首次停牌之日累计停牌不超过3个月(即2016年11月4日前)。

公司预计无法在2016年11月4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因此,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3),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2016年11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11日、2016年8月18日、2016年8月25日、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8日、2016年9月19日、2016年9月26日、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0月18日、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1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70)、《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7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7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81、2016-083、2016-085、2016-094、2016-097、2016-100、2016-106、2016-11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期间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2)和《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3)。

本次停牌不涉及公司债还本付息,因此公司“16TCL01”(代码 112352)、“16TCL02”(代码 112364)和“16TCL03”(代码 112409)三支公司债券继续交易,不停牌。

2016年11月3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因此,公司证券于2016年11月4日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公司股票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继续停牌期限内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相关具体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