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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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6-041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1月4日公司召开,公司八名董事全部参加书面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4年5月29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对外投资成立基金公司的议案。鉴于审批等原因,双方同意终止本次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参与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以自有资金5.075亿元,对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童保险”)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大童保险35%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6-042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终止与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之杰”)共同投资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表决。

终止共同对外投资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5月29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国之杰共同出资成立国和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国和基金”),并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400万元整,占国和基金注册资本总额的24%。国之杰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7,600万元整,占国和基金注册资本总额的76%。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公告刊登于2014年5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6 年11 月4 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根据《发起人协议》相关规定,向国之杰发出《终止发起人协议通知》。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国之杰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16年9月30日,国之杰直接持有公司1,008,743,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99%。

三、终止关联交易的主要情况

2014年5月27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国之杰签署《发起人协议》后,该事项一直处于材料整理、报送审批阶段。鉴于审批等原因,双方同意终止《发起人协议》及免除双方相应责任。

四、终止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共同投资关联交易。终止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终止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终止与国之杰共同投资,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关联董事邵明安先生和高超女士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