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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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编号:临2016-090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30日发送至各位董、监事,会议于2016年11月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不继续推进向易乘汽车产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核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向易乘汽车产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6]1867号), 因公司权益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解除情形,且标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依法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2016年8月29日,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推进向易乘汽车产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鉴于目前国内证券市场环境、租车行业政策等客观环境发生的显著变化,继续推进本次重大重组事项将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和对本次交易各方负责的精神,为保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决定不继续推进向易乘汽车产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编号:临2016-091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继续推进向易乘汽车产业投资(深圳)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决定不继续推进向易乘汽车产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宜租(深圳)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2016年7月27日,公司此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获证监会重组委2016年第53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

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核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向易乘汽车产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6]1867号), 因公司权益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解除情形,且标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依法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2016年8月29日,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推进向易乘汽车产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鉴于目前国内证券市场环境、租车行业政策等客观环境发生的显著变化,继续推进本次重大重组事项将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和对本次交易各方负责的精神,为保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不继续推进向易乘汽车产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