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简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16- 044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401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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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王昆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侯长森、杨龙、陈贵海、常秋萍、出差在外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安国柱出差在外未能出席、副总经理仇永光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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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16年年度投资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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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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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丛立新 张文宏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员资格、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程序、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