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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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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新动力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6-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1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经理注册登记手续。上述调整自2016年11月8日生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调整大额申购限额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1月8日起,将本基金调整为暂停投资者单日单账户通过申购合计超过100,000,000元(不含)的大额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金额合计超过100,000,000元(不含),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有权确认失败。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鑫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旗下11只指数基金C类份额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下列代销机构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1月8日起新增下列机构代销我司旗下11只指数基金C类份额,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增代销机构名单: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二、11只指数基金C类份额名单: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广发集鑫债券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司决定暂停广发集鑫债券基金申购业务,具体措施如下:从2016年11月8日起,广发集鑫债券基金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和转换转入业务。在本基金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

广发集鑫债券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敬请留意我司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