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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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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上午9:00在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 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耿莉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拟有偿收购储备标准股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拟有偿收购储备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16—019)。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土门地区红光大厦办公用房的议案》

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在公司与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签订《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协议书》的基础上,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同意以均价5215元/平方米的价格安置公司办公用房10000平方米。考虑到公司后期发展规划,公司需要在西安市区保留一定的总部资产,来满足公司未来总体产业链布局的要求,公司计划用自有资金购买上述办公用房及相应的车位。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向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委托中国银行西安大雁塔支行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给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海菱”),用于标准海菱补充经营活动现金流。委托贷款期限为两年,贷款利率为4.75%(按人民银行两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按季付息,到期还本。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20)。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前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标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1月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下午13:00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贺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拟有偿收购储备标准股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议案的审核意见如下:

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拟有偿收购储备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定价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纪要》及双方共同委托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后,各方当事人经平等、自愿协商确定,价格公允,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土门地区红光大厦办公用房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议案的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购买土门地区红光大厦办公用房,是基于公司后期发展规划,需要在西安市区保留一定的总部资产,来满足公司未来总体产业链布局的要求。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决策程序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之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购买红光大厦办公用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向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议案的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委托中国银行西安大雁塔支行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给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海菱”),用于标准海菱补充经营活动现金流。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在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委托贷款利率,提供委托贷款的条件是公允的,不违反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标准海菱提供委托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

委员会拟有偿收购储备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因西安市土门地区综合改造集中安置区的规划,需要收储本公司以下两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一是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团结西路9号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土地面积为42.758亩,二是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22号范围内的部分土地,土地面积为21.816亩。

本次房地产收储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共收购储备本公司如下房地产:

1、 土地一:

位置:西安市莲湖区团结西路9号

用途:工业用地

性质:出让地

收储面积:42.758亩

2、 土地二:

位置: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22号内部分土地

用途:工业用地

性质:出让地

收储面积:21.816亩

3、 建筑物及构筑物

面积:18045.16平方米

交易标的地块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本次收储按照地块拟签署两份收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地块一:本次收储的土地面积为42.758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面积14814.05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被收储的补偿金额总计约9911万元。

地块二:本次收储的土地面积为21.816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面积3231.11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被收储的补偿金额总计约4334 万元。

上述地块补偿金额合计14245万元,补偿款在合同生效后开始支付。公司须在约定的时间腾空场地并交给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

本次交易定价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纪要》及双方共同委托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后协商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被收储地块为公司原西安工厂生产用地,2013年公司对西安工厂和临潼工厂进行了产业整合,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已经全部迁移至临潼,目前该地块建筑物处于闲置和租赁状态,被收储后不会对公司主要生产要素造成影响。本次土地收储交易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经初步核算,本次收储交易预计将增加公司利润总额约12300万元,增加净利润约10455万元,最终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2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335号标准股份总部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25日

至2016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刊登于2016年1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请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11月17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5、登记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335号标准股份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335号

2、邮政编码:710068

3、联系电话:029-88279352

4、传真:029-88263001

5、联系人:温耀伟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