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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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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2016-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6-16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13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回购的395万股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6年10月31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本次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逾期未申报的债权人,其享有的对本公司的债权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8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2天沃债”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天沃科技”)于2012年4月19日成功发行了7亿元公司债券(简称:12天沃债,债券代码:112077,以下简称“12天沃债”或“本期债券”)。“12天沃债”与2012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6年10月31日,天沃科技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的395万股股票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73,971.2万元减少到73,576.2万元。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应就该减资事宜召集“12天沃债”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上午9:30至上午11:30

3、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1日(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次发行债券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债券持有人。

(2)持有“ 12天沃债”的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发表意见,但不能行使表决权:

① 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② 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

③ 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④ 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现场参会登记时间: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16年11月22日)起至2016年11月27日17:00前。

5、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及相关证明文件,于2016年11月27日17:00前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下述债券受托管理人,接收时间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或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6、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17层

联系人:袁野、庄泽标、李迪

电话号码:0755-82130833

传真号码:0755-82131766

电子邮件地址:lidi1@guosen.com.cn

(2)发行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天沃科技证券部

联系人: 郑克振

电话号码:0512-58788351

传真号码:0512-58788326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四)。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每一张“12天沃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总额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2天沃债”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签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和《关于注销公司回购的395万股股票的议案》。公司完成股份注销后,注册资本将相应从73,971.2万元减少到73,576.2万元。

公司在相关公告中指出,股权激励计划的终止是由于公司股票在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停牌而无法完成授予,且《公司法》规定用于股权激励的395万股回购股票须在一年内授予激励对象,公司为了避免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偏颇进而导致有失公正,故决定申请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上述395万股股票的回购完成于2015年度,且公司已妥善处理员工的安抚工作。股票注销及减资不会对公司2016年度及以后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就“12天沃债”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请“12天沃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就公司完成本次股票注销及相应减资后,不要求公司就“12天沃债”提供担保。

附件二:

12天沃债(证券代码:112077)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2天沃债(证券代码:112077)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12天沃债”债券持有人(签署):

(公章):

“12天沃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12天沃债”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本参会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邮寄本回执需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回执需附前述文件之扫描件)

附件三:

12天沃债(证券代码:112077)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12天沃债”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相关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负责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的“12天沃债”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四:

12天沃债(证券代码:112077)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12天沃债”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