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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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

2016-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6-123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科技”)于近日收到股东乌鲁木齐江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明投资”)、罗平增持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增持承诺的内容

1、2016年1月29日,江明投资承诺:自2015年11月19日减持万润科技股票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万润科技股票;自前述减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后增持万润科技股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万元,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万润科技股票。

2、2016年1月29日,罗平承诺:自2015年11月18日减持万润科技股票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万润科技股票;自前述减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后增持万润科技股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万润科技股票。

以上承诺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二、股东增持情况

1、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江明投资和罗平已按照2016年1月29日的承诺要求,分别增持万润科技股票金额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2,000万元,其增持万润科技股票的承诺履行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江明投资和罗平自2015年11月最后一次减持万润科技股票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未减持万润科技股票,本次增持期间亦未减持万润科技股票,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2、受本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票停复牌以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窗口期等因素影响,为使增持行为合法合规,江明投资和罗平选择近期增持万润科技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4、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江、罗小艳和李驰及其一致行动人江明投资、罗平、罗明与黄海霞在本次增持期间未减持万润科技股票,同时承诺:自本次增持完成之日(即2016年11月4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万润科技股票。

5、股东江明投资和罗平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6、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