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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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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16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日发出,于2016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泰禾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163号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164号公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16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泰禾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泰禾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嘉盈”)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是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商务区K地块(泰禾长安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资金需求,北京泰禾嘉盈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债权融资计划名称:北京泰禾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

2、挂牌规模:不超过179,200万元人民币。

3、期限: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融资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4、挂牌价格:通过挂牌定价、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

5、承销机构: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

6、资金用途: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募集资金中149,200万元用于归还实际控制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0,000万元用于泰禾长安中心项目的在建工程建设。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为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债权融资计划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事宜。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164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泰禾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嘉盈”)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是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商务区K地块(泰禾长安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主体。

现因开发需要,北京泰禾嘉盈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北京泰禾嘉盈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四年,若该债务延期则担保期限相应顺延。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泰禾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1号楼13层1605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3年07月0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借款人:北京泰禾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210,000万元

担保期限:四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北京泰禾嘉盈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北京泰禾嘉盈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北京泰禾嘉盈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蒋杰宏先生和郑新芝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北京泰禾嘉盈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债务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北京泰禾嘉盈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北京泰禾嘉盈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972,617.8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232.75%。其中,对参股公司实际担保105,500万元人民币,其余均为对下属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16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十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24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11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下午3:00至2016年11月2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北京泰禾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11月9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再春、黄汉杰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580732/87731800

邮编:350003

六、授权委托书(附件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1的编码为1.00,议案2的编码为2.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