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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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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6-10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1日,其中: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10日下午15:00至2016年11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3为特别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为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议案4、议案5、议案6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1月8-1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建峰 蒋经纬 朱丽娟

电话:0951-2048869,2051879

传真:0951-2051900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

邮编:750021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62。

投票简称:银星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4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4.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5为选举独立董事,则5.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5.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累积投票的子议案不得设置分项的总议案,如议案6为选举监事,不得在议案6设置议案编码6.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5,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4,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6,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实行非累计投票制的议案,若同意请在对应栏中打√符号,若反对请在对应栏中划“×”,若弃权请在对应栏中划“O”,做出投票指示,其他情形视为废票。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若同意请直接在对应栏中填入表决权的票数,若反对请在对应栏中划“×”,若弃权请在对应栏中划“O”,做出投票指示。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选举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以上实行累计投票制的议案划“√”表示表决票平均分配。)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