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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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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6-12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受让其通过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此增加15,150,310股。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通知,黎仁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鹏华资产鲲鹏9 号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150,31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具体情况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司2015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调整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的增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于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7日期间通过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设立的“鹏华资产鲲鹏9 号资产管理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5,150,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12月26日、12月30日和2016年1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4号、2015-108号、2015-111号、2016-002号)。

2016年11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鹏华资产鲲鹏9 号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150,3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5%;成交均价12.94元/股,成交金额19,604.50万元。

黎仁超先生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二、增持目的及资金来源

1、增持目的:基于公司内外部环境的综合分析,对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及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看好公司未来成长空间,看好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2、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在本次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