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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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6-139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6年10月31日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135)。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15:00至2016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8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凡于2016年1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授权委托书及网络投票操作程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二)关于授权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有价证券投资的议案;

(三)关于为境外附属公司中泛国际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0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一)、(二)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三)、(四)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11月15日14:00-14:2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

四、其他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联 系 人:陆 洋、李秀红

联系电话:010-85259601、85259655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特此通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1、本次议案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不必在该项表决的股数栏中填写投票股数。

2、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046”,投票简称为“泛海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会议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