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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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6-44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11月8日在宁波银行总行大楼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18名,亲自出席董事16名,其中余伟业董事、魏雪梅董事、朱年辉董事、陈永明董事、陈光华董事、徐立勋董事、李寒穷董事、唐思宁董事、杨小苹董事、傅建华董事、傅继军董事、贲圣林董事通过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委托出席董事2名,宋汉平董事委托罗孟波董事表决,朱建弟董事委托傅继军董事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陆华裕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向截至2016年11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优先股(以下简称“宁行优01”,代码:140001)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宁行优01票面股息率4.60%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6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2,310万元(含税)。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6-045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11月9日进行了表决。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