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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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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6-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鼎立股份 鼎立B股 编号:临2016-089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披露了《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6—084)、《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编号:临2016—085),公司拟分别向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乾通汇鑫投资合伙(有限合伙)出售相关非核心业务资产,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拟出售资产的评估情况

2016年11月3日公司与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乾通汇鑫投资合伙(有限合伙)签署相关资产出售协议时,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售的广西鼎立稀土新材料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65%股权、广西鼎立稀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中凯稀土材料有限公司45%股权、上海胶带橡胶有限公司90%股权、上海胶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鼎立股份账上的胶带固定资产、江苏清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了初步评估,经各方协商,以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了交易价格;同时约定,如标的股权及标的资产最终评估值总额与预评估值总额偏差不超过正负5%,则交易价格不作调整;如总额偏差超过正负5%,则交易各方须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售的上述标的股权及标的资产出具了正式评估报告书(相关报告书详细内容请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最终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表所述,上述资产的最终评估值总额与预评估值总额偏差均没有超过正负5%,因此上述资产出售的交易价格仍以交易各方于2016年11月3日分别签署的协议为准,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二、上述资产出售事宜尚需公司在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鼎立股份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