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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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宜纸 编号:临2016-07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从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形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2016年7月6日,公司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特向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宜纸 编号:临2016-075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在收到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情况的说明。

2008年2月1日,公司因 2006年、2007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2009年8月17日,因公司2008年度实现盈利,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本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实施其他特别处理。 2009年至2011年,公司股票一直被实施其他特别处理。

2011年8月至2016年7月6日,公司一直停产实施整体搬迁,期间没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第二项“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不能恢复正常”的规定,因此不能撤销公司股票交易的其它风险警示。

二、公司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具备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2011年8月,根据宜宾市城市规划要求以及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公司停产实施整体搬迁,通过项目论证、环评、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以及环保验收等,完成整体搬迁工程(因资金原因,生活用纸项目待建)。2014年12月中旬,新区食品包装原纸生产线投料试车成功;2015年10月16日,我公司获得宜宾市环保局试运行的批准。2016年7月6日,公司收到环保批文,公司正式投产,正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2016年7月-9月,公司生产食品纸4.3万吨,发货4.3万吨,主要客户已发展到100家以上;产品销售订单已达到设计产能的80%。预计在未来的几个月里,公司将实现产销平衡。同时,整个公司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公司实际测定的各项环保指标完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原料保障体系完善,企业发展资源充足,生产系统设备运行稳定,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投放市场以来获得客户高度认可。

2016年三季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31万元,净利润亏损2468万元。亏损原因主要是因为公司投产和市场开拓时间短、生活原纸项目尚未建设导致辅助系统不能发挥正常产能,但未来随着公司市场的开拓、生活用纸项目的推进、公司的搬迁补偿资金逐步到位,公司将逐步消除亏损。

三、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3.1条所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 2016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不存在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银行账号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董事会各项会议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资金且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对外担保的情况。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6 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2016年11月11日向上交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在上交所审核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股票(600793)正常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后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