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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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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2016-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6-034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会换届选举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累积投票制。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下午2: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吴南平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63,700,6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1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3,700,6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1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56,51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2%。

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为:吴南平先生、陈夏鑫先生、何伟校先生、林建根先生、鲁尚毅先生、张民强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沈田丰先生、王林翔先生、费忠新先生。上述人员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吴南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2、选举陈夏鑫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3、选举何伟校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4、选举林建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5、选举鲁尚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6、选举张民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沈田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2、选举王林翔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3、选举费忠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5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代表股东单位的监事为:沈慧芬女士、夏启祥先生。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文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上述人员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沈慧芬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2、选举夏启祥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63,700,64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杭锅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6-035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吴南平先生主持,经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吴南平:9票。

会议选举吴南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林建根:9票。

会议选举林建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为:

吴南平先生、陈夏鑫先生、王林翔先生(独立董事),其中吴南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

王林翔先生(独立董事)、费忠新先生(独立董事)、陈夏鑫先生,其中王林翔先生为主任委员,费忠新先生为副主任委员。

五、《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

费忠新先生(独立董事)、沈田丰先生(独立董事)、张民强先生,其中费忠新先生为主任委员,沈田丰先生为副主任委员。

六、《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

沈田丰先生(独立董事)、王林翔先生(独立董事)、何伟校先生,其中沈田丰先生为主任委员,王林翔先生为副主任委员。

七、《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何伟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八、《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鲁尚毅先生、王晓英女士、蒋志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九、《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濮卫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十、《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刘远燕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十一、《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濮卫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十二、《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周群英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

以上除担任董事外人员的简历附后。

以上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王晓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毕业于南京邮电大学;2007年9月至2010年6月,参加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课程毕业。1993年7月进入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7月进入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2007年9月进入西子联合控股,2015年3月进入杭州锅炉集团。历任东方通信国产化认证主管,西子奥的斯测试中心经理,西子优迈科技营运总监,西子联合控股战略采购总监,杭锅采购部部长,现任公司营运副总经理。王晓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25,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蒋志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8年7月毕业于东南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03年12月获得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2005年9月进入杭州锅炉集团,历任海外销售处副处长、处长,海外销售部部长、海外销售区域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蒋志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5,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濮卫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生,法学硕士在读,历任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发展部总监、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杭州杭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监事。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濮卫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远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生,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税收和国际会计双专业本科毕业,2011年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毕业。1999年7月至2001年1月在杭州西湖达利工业有限公司担任会计;2001年2月至2003年3月在泰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担任总账主管;2003年4月至2012年10月在伊顿公司历任杭州伊顿施威特克电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常州伊顿森源开关有限公司代理财务总监、伊顿电气亚太区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刘远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25,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鲍瑾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毕业于浙江理工大学工业工程系。2011年起担任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助,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第十四期)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鲍瑾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5,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群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8年7月起一直在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在期间担任过材料核算主管,税务主管,总账主管,财务处处长,营运资金处处长,综合会计处处长,2011年10月起担任杭州杭锅江南能源有限公司及宁波杭锅江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长,现任公司内审负责人。周群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6-036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沈慧芬女士主持,经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沈慧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