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1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16-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5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6年11月3日起停牌。2016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确定该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鉴于拟收购的资产规模较大,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现将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16年11月2日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及股东总人数公告如下:

单位:股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营口康辉石化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200,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贷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 贷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一、委托贷款概述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化纤”)拟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吴江支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营口康辉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石化”)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委托贷款将主要用于补充康辉石化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设备改造和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有利于康辉石化减少财务成本。贷款资金来源为恒力化纤自有资金。

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康辉石化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股权,宏丰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

康辉石化注册资本:13,100万美元;注册地址: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法定代表人:刘建;经营范围:生产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工程塑料、聚酯新型双向拉伸聚酯薄膜、膜级聚酯切片、四氢呋喃(前置许可产品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生产和经营)。

康辉石化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81,750.57万元,净资产为83,588.93万元,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23,884.14万元,净利润为-30,194.52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62,721.87万元,净资产为133,376.61万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为258,576.65万元,净利润为-10,716.85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康辉石化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完全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0。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恒力路一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1日

至2016年12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6)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世纪街26号

3、登记时间:2016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恒力路一号

电 话:0411-86641378

传 真:0411-82224480

联系人:高明

2、现场会议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11月1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参与审议表决董事6名,董事刘志立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营口康辉石化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披露的2016-086号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16-08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