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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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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 B 股 编号:临 2016-031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由公司员工大会选举产生。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斌、花峻、李国方、成国俊、杨金涛、李利伟等6人为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郑万青、许年行、张徐宁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军、谈翔等2人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已经对所有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审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任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核,并表示同意。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议,以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里将增加如下内容: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6年11月30日在江苏镇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三项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

1、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斌,男,汉族,1967年10月生,江苏石油化工学院高分子专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总裁,现任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永金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丹阳市丹化金煤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丹化醋酐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花峻,男,汉族,1973年2月生,南京大学学士学位。曾任本公司执行总裁,现任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和永金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丹阳市丹化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丹化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总裁、法定代表人。

李国方,男,汉族,1966年10月生,上海师范大学有机化工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丹阳市丹化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成国俊,男,汉族,1966年2月生,北京化工大学学士学位,工程师。现任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永金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本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杨金涛,男,1979年出生,北京大学文学学士。曾任北京盛世华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编辑,中信证券投资经理,中金公司投资经理,现任北京顶尖私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利伟,男,1975年出生,上海复旦大学MBA。曾任北京京深汽贸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北京酷乐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恒成建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万青,男,1962年4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

许年行,男,1978年5月出生,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博士学位。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教授。

张徐宁,男,1969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市世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丰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3、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军,男,汉族,1970年1月生,江苏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谈翔,男,汉族,1972年5月生,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应用大专毕业,工程师。曾任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管理中心主任,现任该公司监事、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编号:临2016-032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议,以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将作如下修订:

第七十八条 原内容: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改为: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公告编号:2016-033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3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镇江金陵润扬大桥酒店(江苏省镇江市世业镇)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30日

至2016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确定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或者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范围)、本人身份证(或者单位证明)在会议开始前的30分钟内在现场登记并出席。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蒋照新、姜迎芝

电话:021-64016400,64015596

传真:021-64016411

地址:中国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297弄6号 (公司董秘办)

邮编:200336

email:s600844@126.com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