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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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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2016-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5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三河福成控股有限公司参与出资的深圳市福成和辉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于2016年6月14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2016-026)。

2016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于2016年11月11日与周晓明、周柏青、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的《关于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及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关于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陵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6945695599

住 所: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周富村

法定代表人:周柏青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21日

营业期限:2009年09月21日至2029年09月2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骨灰安放,墓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钱江陵园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杭州市区总人口900多万,每年死亡人口数4万多人,殡葬用地需求巨大。钱江陵园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周富村,是经浙江省民政厅、杭州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民营经营性公墓。钱江陵园区位交通便利,沿杭富公路可直接到达,距西湖旅游风景区距离仅约15公里。

根据杭州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墓区总规划面积约350亩(其中:已完成开发土地面积约60亩,剩余待销售墓位约1.1万个;可供未来开发土地面积约290亩,规划墓位数为7.9万个,总计可销售墓位数量约为9万个)。

钱江陵园是全国首个拥有电梯的陵园,园内修建了十二级户外山体自动扶梯,乘扶梯可以到达山顶,净提升高度100米,方便了客户进行扫墓、选墓,使得墓区的档次和美誉度获得极大提升。2016年上半年,钱江陵园平均单位墓位(个)销售价格约8.54万元,同时还是杭州市老干部指定陵园,陵园目前在市区拥有多家办事处及销售门店。

二、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与周晓明、周柏青、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的《关于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及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关于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向钱江陵园增资并受让原股东部分股权共计投资50,000万元,其中出资29,000万元受让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钱江陵园48%股权,并对钱江陵园增资21,000万元取得公司新增900万元注册资本。本次投资完成后,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将持有钱江陵园60%的股权。

目前,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已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支付29,000万元,钱江陵园将于近期完成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股权变更至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名下。

钱江陵园在最终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及相关增资事项后,股权结构如下:

三、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的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本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会立即产生影响。

四、并购基金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目前, 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的上述协议刚刚签署,相关后续变更手续及备案工作尚待完成,待有后续进展后我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6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接到股东三河福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生投资”)的通知,获悉以下事项:

一、部分股份解质

福生投资持有本公司73,795,39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1%,其于2014年10月8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将其持有本公司的73,795,39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国信证券,到期回购日为2017年9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公告》(2014-048)。

受股票质押市场利率降低影响,为了降低财务成本,福生投资于2016年6月30日对上述股权中的43,79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完成了股权质押提前回购交易业务,还有30,005,39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仍在质押,到期回购日为2017年9月25日。福生投资于2016年7月5日将其持有本公司43,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方式再次质押给了国信证券,到期回购日为2017年7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再质押的公告》(2016-027)。

2016年11月9日,福生投资将其持有本公司的30,005,39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完成了股权质押提前回购交易业务。

二、股份再质押

近期,福生投资又与国信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福生投资将其持有本公司30,795,39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了再次质押,交易初始交易日期为2016年11月14日,到期回购日为2017年11月1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生投资持有本公司73,795,39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01%,其中有73,795,39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01%,占其持有本公司股本总数的100%。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