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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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5(A) 900925(B) 股票简称:上海机电 机电B股 编号:临2016-022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在2016年11月4日送达董事、监事,会议于2016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董事长陈嘉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以7,460.96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纳博特斯克(中国)精密机器有限公司33%的股权;

纳博特斯克(中国)精密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博精机)位于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日本纳博特斯克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纳博)与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液气公司)于2015年合资设立。纳博精机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日本纳博占67%股权;液气公司占33%股权,其主要从事机器人精密减速机的生产。2016年5月,纳博精机的精密减速机产品已正式投入生产。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6年6月30日,纳博精机的资产总计为:28,810.87万元人民币;负债合计为:6,201.9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2,608.96万元人民币,按33%投资比例计为7,460.96万元人民币。

根据本公司与日本纳博的约定,在纳博精机正式投产后,本公司母体将出资收购液气公司所持纳博精机33%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母体将直接与日本纳博合资经营纳博精机。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公司为纳博特斯克(中国)精密机器有限公司等值人民币1.13亿元的借款提供总额33%(等值人民币3,729万元)的借款担保。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35(A) 900925(B) 股票简称:上海机电 机电B股 编号:临2016-023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保证所属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公司为纳博特斯克(中国)精密机器有限公司借款提供等值3,729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10年。

● 本次担保额度:等值3,729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公司对外担保概述

经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纳博特斯克(中国)精密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博精机)等值人民币1.13亿元的借款提供总额33%(等值人民币3,729万元)的借款担保。

二、担保基本情况

纳博精机为公司所属企业,持股比例为33%。主要从事机器人精密减速机的生产。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6年6月30日,纳博精机的资产总计为:28,810.87万元人民币;负债合计为:6,201.9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2,608.9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21.53%。公司为其等值人民币1.13亿元的借款按持股比例33%提供担保,金额为等值3,729万元人民币,期限10年,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经营。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业务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目的是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且被担保方为公司所属企业,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