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9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6宝钢股SCP002,代码:011699233)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16宝钢股SCP002
4.债券代码:011699233
5.发行总额:50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2.78%
7.到期兑付日:2016年11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丽丽
联系方式:021-26644186
2.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宇翔
联系方式:010-66108037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63325290、021-63323832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9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短融和超短融注册发行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含30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
2016年11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348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发行2016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3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7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年利率为2.63%。
本期超短融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期超短融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本公司银行贷款。本期超短融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公告。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