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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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6-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2016-032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298号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孙万发先生主持,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强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杨建中先生、刘晓骏先生、刘勇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于2016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 宏、杨飞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6-033 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16年重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接待日主题

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动重庆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重庆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2016年重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接待日主题活动”。活动于2016年11月22日15:00-17:00时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www.p5w.net。

届时,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在线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