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1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6-036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永强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 11月8日以电子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10:30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8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董事姚建芳先生、独立董事刘章林先生、王子谋先生、陈柳钦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传真表决外,其余4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6年12月5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治理,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第四届董事会由原 9 人调整为 7 人组成,并对原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已同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拟提交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和建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李永强先生、李铭浚先生、黄绍基先生、唐润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正式生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6年12月5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治理,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和建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刘章林先生、王子谋先生、陈柳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章林先生、王子谋先生、陈柳钦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如下: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8万/年(含税),税款由公司代扣代缴。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同意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新选举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拟按本制度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下午02:30,会议通知见同日发布的公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6-039)。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16 日

附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永强先生,1971年11月出生,加拿大国籍,中国香港居民,多伦多大学经济系学士。历任皆利士线路板(中国)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依顿有限董事长、总经理、行政总裁。2007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现兼任高树有限公司董事、依顿投资董事、依顿中山董事长、依顿多层副董事长、依顿香港董事、皆耀管理董事、依顿创新董事、Ramble Investment Ltd董事。

除与公司现任董事李铭浚先生为亲属关系及行动一致人外,李永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永强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30,340,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铭浚先生,1977年3月出生,加拿大国籍,中国香港居民,修读于加拿大Seneca学院经济系。曾任依顿有限市场部副总裁。2007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现兼任高树有限公司董事、依顿投资董事、依顿中山董事、依顿多层董事长、依顿香港董事、皆耀管理董事、依顿创新董事、永迪有限董事、万达通投资董事、万达通金融服务董事、亚馨信贷集团董事、亚馨信贷重庆董事、aEasy Finance Holdings Limited董事、亚馨信贷投资董事、亚馨创新金融服务董事、Ramble Investment Ltd董事、添利工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及行政总裁、添利百勤油田服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除与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永强先生为亲属关系及行动一致人外,李铭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永强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30,340,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绍基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会计系,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 合格特许秘书。历任罗兵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经理、添利工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远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添利工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董事。200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黄绍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唐润光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中国香港居民,香港大学工程系毕业,香港理工大学深造文凭。历任皆利士线路板(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经理、厂长、生产部总经理;王氏电子公司高级工程师、经理;依利安达线路板高级工程师;依顿有限总经理;美锐集团香港厂总经理;美锐(惠州)电路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9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唐润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唐润光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40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章林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籍,重庆交通大学交通工程专业毕业,现就读中南大学在职MBA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一级建造师。历任交通部二航局第一工程公司工程科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深圳市金鹏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香港邦盟汇骏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深圳市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合同经营部经理。现任深圳市深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永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专家;宝安区计划局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专家。2013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章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刘章林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子谋先生,1969年3月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历任相模电机(深圳)有限公司律师;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深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众天(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方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子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王子谋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柳钦先生,1969年4月出生,中国籍,研究生学历。研究员,教授。历任天津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助理、产业经济学科带头人。现任中国城市管理研究院院长;人民日报社《中国城市报》副总编辑。2013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柳钦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柳钦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6-037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长陈素蓉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代表有表决权监事的100%。

4、监事长陈素蓉女士主持了本次监事会,董事会秘书林海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6年12月5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治理,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依顿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推荐陈素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当选的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本次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1名,故无需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同意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新选举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拟按本制度执行,其履行监事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11月16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素蓉女士,1965 年 4 月出生, 中国香港居民, 台湾辅仁大学企业管理学士,历任台北丽晶酒店执行秘书、香港兆峰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执行秘书。现任添利工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秘书。2013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素蓉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6-03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相应修订方案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6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6-039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6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6日

至2016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11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 登记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依顿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依顿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528445

电 话:0760-22813684

传 真:0760-85401052

联 系 人:林 海 郭燕婷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6-040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16年12月5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现场表决,选举梁兆忠先生、何赛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梁兆忠先生、何赛娴女士将与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1月16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梁兆忠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澳洲西海岸管理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开发环球有限公司任资讯系统经理、恒宇电子有限公司电脑软件研发部经理、汇峰科技有限公司任电脑部经理;现任电脑部副总监。2007年12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梁兆忠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赛娴女士,197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0 年毕业于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1994 年至 2000 年先后于中山市基溢鞋业有限公司、中山武陵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任职报关主管。2000 年进入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今任职报关部经理。2015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何赛娴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