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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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16-037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88号,明星康年大酒店2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怀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中豪律师集团(四川)事务所

律师:周朝、邹树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