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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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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6-063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表决时应回避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已收到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关于采取内部整合方式协议收购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会展置业公司40%股权的函》。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下午15:00—2016年11月15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下午15:00—2016年1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刘家花园96号二楼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徐平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4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8、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独立董事曹国华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向除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等媒体刊登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截止征集时间结束,收到1名股东发给征集人的委托函。

9、本公司股份总数为843,770,965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10,621,866股。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6人,代表公司股份15,232,3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053%,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3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0人,代表股份3,477,5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121%,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1,754,8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931%,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43%。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6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股份15,232,3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053%,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38%。

3、在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期间,有1名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代表股份461,8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47%,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杨梦婕女士、郭浩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关于转让重庆会展中心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98,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1%;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2%;弃权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7%。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198,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1%;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2%;弃权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7%。

3、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梦婕、郭浩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6—064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增强与广大投资者的联系,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本公司将于2016年11月22日(星期二)15:00—17:00,参加重庆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16年重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 http://www.p5w.net)进入本公司互动平台参与互动交流,本公司高管届时将与投资者进行网上交流和沟通。

公司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董事长徐平先生,董事、总经理王安金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谢勇彬先生,财务总监官燕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