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6-067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5年7月完成。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兴业证券需履行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该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公司2015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11月2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启动后,公司决定聘请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华林证券签订了《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华林证券持续督导期限为该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兴业证券终止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兴业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林证券完成。华林证券已指派肖献伟先生、倪代荣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附:肖献伟先生、倪代荣先生资料。)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肖献伟先生、倪代荣先生简历
1、肖献伟先生,华林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曾担任兆日科技(300333) 、美盛文化(002699)等项目IPO保荐代表人,负责或参与了海岛建设(600515)、华芳纺织(60027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延边公路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项目工作、国中水务(600187)、华伍股份(300095)、英飞拓(002528)IPO 等项目。
2、倪代荣先生,华林证券内核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了利源铝业非公开发行、七洲化工IPO、丰元化学IPO、华联矿业重组改制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