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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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9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6年11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汉康先生主持。

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0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拟以自有资金3,559.5万元收购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6.95%的股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 交易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分别与杭州赛奥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奥孚公司”)、浙江艾米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米拉公司”)、杭州千岛湖梓鑫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梓鑫商贸公司”)、淳安千岛湖中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贸易公司”)、方小平先生签订了《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559.5万元收购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16.95%的股权。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交易对方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赛奥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571491093L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9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文祥

住所: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鼓山开发区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自动化设备、智能系统、自动售卖系统、医疗辅助和高空作业等智能机器人系统及相关产品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设计、规划医院药房自动化系统解决方案,并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名称:浙江艾米拉服饰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481000101776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汪发杨

住所:海宁市许村镇许巷工业区景许路33号

经营范围:服装制造、加工;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箱包、服装辅料、工艺饰品批发、零售。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名称:杭州千岛湖梓鑫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12700003059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余卫群

住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264号1-1-11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日用百货。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公司名称:淳安千岛湖中欣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12700001299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建慧

住所:淳安县千岛湖镇紫荆花园9幢1号

经营范围:销售:五金家电,化工材料(限分支机构经营),其它无须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自然人股东:方小平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2年5月20日

住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明珠花园96幢601室

身份证号:330127196205206117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赛奥孚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6%股权,艾米拉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5%股权,梓鑫商贸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4.75%股权,中欣贸易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0.7%股权,方小平先生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0.5%股权。

公司名称: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7733569X4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汉康

住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三楼

经营范围:在淳安县区域内依法从事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业务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小额贷款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36,597.42万元;净资产26,621.91

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4,440.54万元,净利润2,607.53万元。(以上数据经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小额贷款公司截至2016年10月30日总资产32,273.39万元;净资产25,253.93

万元;2016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2,518.89万元,净利润754.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收购前,小额贷款公司共由17位股东组成,本次转让的股东为5位,转让完成后,小额贷款公司由15位股东组成。转让前后的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赛奥孚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6%股权,艾米拉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5%股权,梓鑫商贸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4.75%股权,中欣贸易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0.7%股权,方小平先生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0.5%股权。

2、交易价格:本次交易涉及目标资产的股权转让价格按照转让方实缴出资额确认,协商确定的交易总价为3,559.5万元,其中公司以1260万元受让赛奥孚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6%股权,以1050万元受让艾米拉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5%股权,以997.5万元受让梓鑫商贸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4.75%股权,以147万元受让中欣贸易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0.7%股权,以105万元受让方小平先生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0.5%股权。

3、付款方式:股权转让价款根据协议约定时间,由受让方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或分期以货币方式转账支付给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受让方的股权转让价款后,于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转让方账户。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受让方的股权转让款后,应当开具收款收据给受让方,转让方应在收到款项同时开具收款收据给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购小额贷款公司股权后,能够更好地对其进行管控,有助于公司完善产业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公司可以进一步积累在金融领域的管理和投资经验,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能力。

六、风险提示

1、本次收购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本公司将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有效控制风险。

2、本次股权转让协议需各方签字盖章后,经各相关机构审核批准后生效,存在不能受让的风险。

七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收购小额贷款公司股权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收购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收购小额贷款公司16.95%的股权。

八、备查文件

1、《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