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6-076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630号莎海国际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会议主持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徐增增女士。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李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陈燕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总经理刘策、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程裕、财务负责人黄圣爱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臻、张征轶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