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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
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2016-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9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

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短融和超短融注册发行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含30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

2016年11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348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1日发行2016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3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7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2.63%。

2016年11月15日,公司发行2016年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5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8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2.62%。

本期超短融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期超短融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本公司银行贷款。本期超短融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公告。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9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的通知,宝钢集团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完成,2016年11月17日宝钢集团正式更名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更名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