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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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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9版)

2016-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关联监事沙非先生回避了表决。

四、 关于子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求,公司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国机财务有限公司承诺为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在国机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关联监事沙非先生回避了表决。

五、 关于修订《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重新修订《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六、 关于公司配套募集资金投入光伏电站项目增资及置换前期投入资金的议案

根据前期募集资金计划的安排,公司将配套募集资金投入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增资及置换前期投入资金。本次共使用募集资金为41,625万元,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进入项目公司,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7,177.75万元置换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常林 公告编号:2016-76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6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6日

至2016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情见于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等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福马集团有限公司、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机精工有限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日9:00-16:00

5.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联系方法:(025)84531965

传真:(025)84411772

邮政编码:210016

7.联系人:张大亮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法:同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