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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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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向养老金客户
实施认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6-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向养老金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1月28日起,向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

本公司设定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二、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外简称: 海富通上证周期产业债 ETF

场内简称: 周期债

网上现金认购代码: 511233

二级市场交易代码: 511230

三、适用时间

2016年11月28日至本基金募集期结束

四、费率优惠内容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可享受4折优惠。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认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本次认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特定客户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直销柜台认购业务。

2、本基金募集截止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23 日。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网址: 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40099(免长话费)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4日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之A份额份额折算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双福A”)在每个运作周期内,自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折算一次。现将份额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双福 A 的折算基准日为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 6 个月的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日,则到期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因此,本次双福A的折算基准日为2016年12月2日。

二、折算对象

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双福A。

三、折算频率

每个运作周期内,自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 6 个月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日终,双福 A 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 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福 A 的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双福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双福 A 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双福 A 基金份额净值/1.000

双福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双福 A 的份额数×双福 A 的折算比例

双福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双福 A 基金份额净值和双福 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1、若近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导致本折算方案不适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了解详细情况。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4日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1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第二个运作周期的起始日为2016年6月4日,到期日为该起始日次2个公历年的对日(即2018年6月4日)。根据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双福A”)在运作周期内每 6个月设一开放期,接受投资人的申购与赎回(每个运作周期内第 4 个开放期,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 其中每个运作周期内前 3 个开放期,既开放双福 A 的赎回也开放申购,开放日为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 6 个月的对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对日前一个工作日及后两个工作日,其中该对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为赎回开放日,该对日及其后两个工作日为申购开放日,且在任一申购开放日末双福 A 份额等于或超过双福 B 份额的 7/3 倍时,则申购开放期结束;每个运作周期的第 4 个开放期,只开放双福 A 的赎回,不开放申购,开放日为运作周期到期日。在运作周期内除双福 A 份额的前述开放日以外的时间,本基金不接受双福 A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申请。

由于此次为本基金第二个运作周期内双福A的第1个开放期,因此 2016年12月1日(仅该日)开放双福A的赎回;2016年12月2日、5日、6日三个工作日开放双福A的申购业务,在任一申购开放日末双福 A 份额等于或超过双福 B 份额的 7/3 倍时,则此次双福A的申购开放期结束。

此次双福A的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对应开放日的交易时间。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基金管理人决定顺延本基金双福 A 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其开放日为该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双福A 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双福A 的申购费率为0。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双福 A 采用“未知价”原则,即双福 A 份额的申购价格以双福 A 份额的申购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某级基金份额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 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交易账户内剩余的本基金份额低于10 份时,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双福A的赎回费率为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双福 A 采用“未知价”原则,即双福 A 份额的赎回价格以双福 A 份额的赎回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本次双福A赎回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双福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4年11月5日起,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双福A 和双福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双福 A、双福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双福 A、双福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双福A的第二个运作周期的第1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本基金以“运作周期滚动”的方式运作。双福 A 自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 6 个月设一个开放期,双福 B 在任一运作周期内封闭运作,不上市交易。 运作周期届满,在满足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具体详见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本基金将转换为“海富通双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满足条件时,本基金将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将进入下一运作周期。本基金过渡期依次包括份额折算确认日、双福 B 份额的开放期和双福 A 份额的申购期三个阶段,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每一运作周期内,本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的双福 A 和双福B,其中,双福 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本基金在扣除双福 A 的本金和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双福 B 享有,亏损以双福 B 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双福 B 承担。双福 A 和双福 B 两级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双福 A和双福 B 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7:3。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双福 A 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双福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3) 双福A在每个运作周期内,自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 6 个月折算一次。双福 A 的折算基准日为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 6 个月的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日,则到期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在折算基准日日终,双福 A 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 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福 A 的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双福 A 基金份额净值和双福 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双福 A 的每个赎回开放日(T 日)的下一个工作日(T+1 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双福 A 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在每个运作周期双福 A 的前 3 次开放期内,双福 A 份额的任一申购开放日提出的对于双福 A 的申购申请,如果对双福 A 的有效申购进行确认后,双福 A 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双福 B 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经确认有效的双福 A 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双福 A 任一申购开放日的有效申购进行确认后,双福 A 的份额余额大于双福 B 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在经确认后的双福 A 的份额余额不超过双福 B 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范围内,对该日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且申购开放期结束。

(5) 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下一个运作周期开始前公告该运作周期适用的双福 A 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 0%(含)到 2%(含)。双福 A 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结合国内利率市场情况,双福A第二个运作周期的利差值确定为2.00%。

(6) 双福 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年约定收益率将在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前及每个开放期(第 4 个开放期除外)前的第二个工作日设定,并在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及每个开放期(第 4 个开放期除外)的首日公告,计算公式如下:

双福A份额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利差

=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2.00%

双福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目前,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1.50%,如果2016年11月30日执行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仍为1.50%,本次双福A折算基准日次日(即2016年12月3日)起所适用的双福A的年约定收益率为3.8%。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双福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双福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双福A收益率计算的具体规定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7)有关双福A本次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8)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9)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