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6-07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22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仕和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王立军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设立贵州盘江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置业”),其中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首期公司以货币方式缴纳出资7,500万元,后续将根据盘江置业业务发展的需要,再适时分期足额缴纳出资12,500万元(其中实物资产约2,500万元,其余为货币资金)。会议同意拟定的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均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会议同意在董事会投资权限范围内,授权盘江置业执行董事决定其净资产30%以下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但需要提前至少15个工作日报公司投资资产部备案。
二、关于老屋基煤矿关闭退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煤炭、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会议同意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安全、稳定兼顾效益的原则,关闭其所属的老屋基煤矿。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6-07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贵州盘江置业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贵州盘江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盘江置业”)。
●投资金额:盘江置业拟定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首期公司以货币方式缴纳出资7,500万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标的公司未来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尚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需取得业务资质,能否取得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落实各级政府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要求,盘活公司物业资产,安置煤炭主业富余人员,降低煤炭主业人工成本,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及周边庞大的物业市场,通过建立市场化的运营机制、组建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大力发展综合服务业。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置业有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拟定经营范围(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为:不动产买卖与租赁;物业管理;房产中介服务;酒店经营与管理;森林休闲养生度假项目;林地食用菌种植项目;生态养殖项目等。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贵州盘江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6-071)。
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盘江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
3.组织机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层
4.经营范围:不动产买卖与租赁;物业管理;房产中介服务;酒店经营与管理;森林休闲养生度假项目;林地食用菌种植项目;生态养殖项目等。
5.股权结构及出资比例:盘江置业拟定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由公司采用货币资产和实物资产的方式分期缴纳出资,首期公司以货币方式缴纳出资7,500万元,后续将根据盘江置业业务发展的需要,再适时分期足额缴纳出资12,500万元(其中实物资产约2,500万元,其余为货币资金),公司持有盘江置业100%的股权。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以上事项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三、本次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首期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金额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不影响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
2.本次投资盘江置业,目的在于盘活物业资产、安置富余人员,降低煤炭主业人工成本,追求低风险和稳定的收益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审批风险
盘江置业未来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尚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需取得业务资质,能否取得存在不确定性。
2.管理风险
从公司内部分离的人员,由于服务理念不强、市场竞争意识不够,专业知识不足,组建一支专业化的管理团队,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
3.市场风险
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对服务水平需求较高,在市场竞争中,为了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需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从而产生规模经济效应。
六、针对上述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取得物业管理服务的业务资质。
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强化服务理念,建立考核机制。
3.大力引进外部专业管理人才,建立市场化的运营机制,不断构建持续的市场竞争能力。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6-073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老屋基煤矿关闭退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闭退出方案简介: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煤炭、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安全、稳定兼顾效益的原则,拟关闭其所属的老屋基煤矿。
●审批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老屋基煤矿关闭退出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6-071)。
●风险提示: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煤炭、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股份”或“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安全、稳定兼顾效益的原则,拟关闭其所属的老屋基煤矿。
一、老屋基煤矿的基本情况
老屋基煤矿为公司所属的生产矿井,非独立法人,矿井位于盘关向斜西翼,隶属于六盘水市盘县,始建于1966年,1975年底建成投产,面积16.6145km2,原设计能力为90万t/a,立井开拓,三个开采区,2014年核定生产能力为115万t/年。截至2015年底,矿井期末地质资源量为14,928万吨,可采储量8,031万吨,截至2016年9月,账面资产净值11,558万元,在册人数2,805人。
二、近三年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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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屋基煤矿关闭退出的原因
1.中缅输油管道压覆影响
一是国家统一规划的中缅输油管道从西至东贯穿整个老屋基矿井田,压覆老屋基北二、北三采区导致1,956万吨煤炭资源(含后备区资源)不能回采。二是南采区煤层为倾角45度左右的急倾斜煤层(可采储量4,472万吨),现有开采技术手段不能规模化生产,经济效益差。三是北二、北三采区剩余可采储量1,603万吨划归山脚树矿。四是受中缅输油管道压覆影响,造成采面不能正规布置,边角资源回采需增加大量的井巷工程和设备,增加生产环节,开采成本大幅度增加。五是北二、北三采区现已开采至拖长江保护煤柱,如老屋基矿继续开采,须跨过拖长江,井巷工程量大,开采成本过高,经济效益差。
2.化解过剩产能的要求
根据国家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政府将通过给予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引导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为了积极响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利用煤炭行业去产能的相关政策,优化生产布局及资源配置,公司拟通过退出落后产能,进一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3. 技术经济不合理
老屋基煤矿建矿时间长,开采时间久,随着开采的延伸,逐渐进入深部开采地带,煤层赋存条件复杂,工作面多,工作面生产能力下降。同时由于运输环节增多,提升设备、人员大幅增加,导致开采成本上升。
四、关闭退出的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公司计划于2017年初完成老屋基煤矿关闭退出的有关工作。最终完成时间尚取决于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政府有关部门就相关方案的审批进展,以及对拟关闭煤矿的现场认证。
2.人员安置
老屋基煤矿去产能后,需安置职工人数为2,521人,公司拟采用转岗培训分流、内部退养、解除合同给予经济补偿等方式进行安置,《老屋基煤矿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方案》经矿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已报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待批复。
3.资产处置
部分资产属于煤矿的专用设备,公司拟将可用设备、物资等调剂到公司其他矿井使用,从而降低设备采购、维修、更换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其它无法使用需要处置的资产,待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好处置方案,再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闭退出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这部分产能利用率较低,产量规模、销售收入占比较小,总体盈利能力较弱,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因煤价下降以及开采成本增加等原因,在公司整体盈利的情况下,老屋基煤矿已出现亏损。因此,老屋基煤矿关闭退出后对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影响不大。
六、为减小煤矿关闭退出的影响拟采取的措施
1.利用煤矿兼并重组政策进行整合
根据《贵州省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产能过剩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16〕173号)文件规定,老屋基煤矿主斜井、主立井、副立井、五采区部分井巷(回风井、进风大巷、回风大巷)、四采区(回风井、进风井)、1350大巷和主石门、1360大巷及煤仓尚需保留,可以用于山脚树煤矿的原煤运输、排矸、排水、煤炭地下气化试验。
2.利用关闭落后产能减量置换政策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关于做好建设煤矿产能减量置换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发改能源〔2016〕1897号)“新建煤矿须关闭退出相应规模的煤矿进行产能减量置换后,方可办理核准手续”的规定,老屋基煤矿关闭退出的产能可以用于公司控股的煤矿项目马依西一井(240万吨/年)或发耳二矿(西井240万吨/年、东井180万吨/年)实施产能置换,形成煤矿项目有序接替。
3.积极争取中缅输油管道压覆的经济补偿
公司正积极与中国石油公司EPC项目部协商因中缅输油管道压覆影响需要给予的经济补偿。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分别对压覆的资源量、矿井资产损失和矿业权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再协商确定补偿的金额。
4.积极落实专项奖补资金
贵州省财政厅向公司拨付了第一批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8,896.66万元。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53 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 号)和《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黔财工[2016]63号)等相关规定统筹使用该专项奖补资金。后续获取的专项奖补资金,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规定统筹使用。
关于老屋基煤矿关闭退出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